上海空运《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实施
上海空运《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实施,对信息的收集、使用、保密、可能出现的泄露丢失的情况做了比较严密的规定。新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于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更不能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并且还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和丢失。如果泄密,经营者将会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届时快递公司将会明确承担因自己公司员工泄密而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责任。
公权机关需发起公诉
但即使拥有这些法律武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仍旧缺乏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立法不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研讨多年迟迟未能立法,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并不够。
在王利明看来,个人信息的保护方式呈现多样性和综合性,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对其加以保护。如对非法储存、利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政府有权进行制止,并采用行政处罚等方式。对于网上所发布的非法发布不良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政府有关部门有权予以删除。
另外,侵害个人信息也有可能构成大规模侵权。对单个的受害人来说,损害可能是轻微的,但它会形成一种集合性的、针对众多人的大规模损害。又由于单个的受害人往往势单力薄,通常不愿意要求加害人承担责任。对于此种诉讼动力不足的情况,则需要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去追究侵害人的责任,保护公共利益。